張貼日期: 2025-04-07 10:00:00 點閱:113
彰化縣立員林國民中學114學年度體育班招生簡章
一、依 據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、彰化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置實施要點及彰化縣政府114年03月28日府教體字第1140121509E號函辦理。
二、目 標:
(一)發掘具有體育才能學生,配合九年一貫教育政策提供有系統之體育教育,
以發展其潛能。
(二)儲備體育人才,以適應社會未來發展之需要。
三、招生項目與人數:
(一)七年級體育班1班,男女兼收。
(二)錄取名額:【拳擊10名、羽球10名、跆拳道9名,各項備取5名,各項如招生名額不足或成績未達標準,剩餘名額可流用或不再錄取。】
四、報名:
(一) 報名資格:通過彰化縣政府舉辦之體適能測驗標準65(含)分以上,且具有拳擊、羽球、跆拳道等專長,或具上述專項發展潛能之國小應屆畢業生。
(二)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4年5月19日下午4時止。
(只有上班日及上班時間受理報名。)
(三) 報名地點、聯絡資訊:
員林國中體育組 電話:04-8320873轉129(彰化縣員林鎮南潭路2號)
(四) 報名手續:
沒比賽經驗亦可報名)。
五、考試日期及地點:
(一) 考試日期:114年5月24日上午9時至12時。
(二) 考試地點:彰化縣立員林國中
(三) 檢錄報到:
考生應於考試當日午上午8時30分至9時0分,到本校體育組完成報到,逾時者視同棄權。
六、考試內容及配分:
(一) 專長檢測:
1.拳擊:跳繩1分鐘(15%)、
2.羽球:單打比賽(15%)、基本球測驗(15%)。
3.跆拳道:品勢抽測(15%)、基本動作測驗(15%)
(二) 書面審查:
個人體育成就積分,繳交2年內(112年5月1日至114年5月1日)體育競賽所獲得之獎狀正本與影印各一,正本驗後發還(主辦單位限縣級以上政府機關或運動單項協會,〔(1)只採計與報考專長項目相同之獲獎獎狀,(2)採計最佳成績一項給分〕,其計分方式如下表所示(所獲獎項為團體獎時,分數折半計算)。(唯拳擊可採計其他運動項目)
比賽 得分 |
第一名 |
第二名 |
第三名 |
第四名 |
第五名 |
第六名 |
第七名 |
第八名 |
縣級比賽 |
50 |
45 |
40 |
35 |
30 |
25 |
20 |
15 |
區域性競賽 |
70 |
65 |
60 |
55 |
50 |
40 |
30 |
20 |
全國性競賽 |
100 |
80 |
70 |
60 |
55 |
50 |
45 |
40 |
說明 |
1.團體成績只採計縣級以上成績。 2.區域性比賽係指二個縣市以上參賽單位之比賽。 3.上述評選辦法未盡周全者,得由評選委員會決議斟酌給分。 |
※參加運動競賽獲獎紀錄:占總成績20分(以佐證資料累積計分,如上表)。
七、成績計算:
(一)第一階段:彰化縣政府舉辦之體能檢測佔總成績50%。
(二)第二階段:專長檢測佔總成績30%;書面審查佔總成績20%。
八、錄取標準:
(一)各專長項目分別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,未達最低標準 60分(含)者,不予
錄取。如有餘額,剩餘名額始流用至其他運動種類。
(二)如總成績相同時,參酌專長測驗、體適能、書面審查分數順序錄取。
九、放榜:
甄選成績於114年5月26日下午4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,若對成績有疑義,請填寫復查成績申請表(附件五),並於114年5月27日下午4時前親自向本校學務處體育組申請。本校於114年5月28日中午12時前將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。
十、入學須知:經本校錄取進入體育班就讀者,將不再參與彰化縣統一編班作業。
十一、報到:
(一)報到時間:114年5月29日(星期四)8:30至12:00。
(二)報到地點:本校教務處。
(三)報到手續:請攜帶錄取通知單、家長同意書及戶口名簿影本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,逾期以棄權論。(國小畢業證書於114年6月20日再行繳交)
十二、附則:
(一)患有心臟病、癲癇…等症,不適合體育運動發展者,請勿報名。
(二)訓練期間行為偏差情節重大者,或有不配合專長訓練、無故不到、 早退及不服從教練指導者,學校可依情形採取適當措施(停賽、退 隊、轉校…等)。
十三、凡經錄取之學生必須接受訓練或參加比賽,如不願配合者,應由學校依規定輔導轉銜不得異議。
十四、本簡章經本校體育班發展委員會決議通過,並報彰化縣政府備查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