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10-03 15:19:08 點閱:1138
113/10/7-9 九年級戶外教學行前注意事項
一、集合時間和地點:10/7(一),上午7:20前於新風雨操場集合完畢。
二、服裝儀容:第一天「班服」,第二天「運動服」,第三天「便服」。
(便服:請穿著方便活動的衣服)
三、攜帶物品:
□盥洗用具(牙刷、牙膏、沐浴乳、洗髮乳、洗面乳等)
□健保卡 □口罩 □薄外套 □摺疊式雨傘 □環保杯
□防曬用品 □防蚊液 □拖鞋
□簡易藥品(暈車藥、萬金油)及個人藥品。
★依規定不能提供師生任何口服成藥(包括暈車藥、胃藥、止痛藥)。
★貴重物品自行保管,若遺失或損壞,請自行負責。
★遺失物品或金錢會協助協尋,但不保證找得到!
四、 活動安全注意事項:
1. 行程中任何活動皆需衡量個人體能狀況,切勿勉強參加;若在活動中身體
不適務必告知老師或隊輔。
2. 搭乘遊樂設施需按照規定說明使用,注意安全第一。進入園區若為雨天,
有些設施基於安全考量停用時,無法退費請見諒。
3. 在任何地點請以小隊為單位,互相照應,不可單獨行動。遇上他校學生,
請保持禮儀避免發生衝突。
五、 基本禮儀:
1. 任何時刻注意聆聽領隊人員宣佈注意事項,並且確實守時,勿因個人影響
團體活動。
2. 到達飯店請注意禮節,房間內物品勿破壞,若有損壞照假賠償。離開飯店
時,請再度檢查個人物品是否都有帶走。
【若有遺留物品,或欲丟棄物品未丟入飯店垃圾桶內,飯店將寄回來學校
且需自付運費。】
3. 用餐時由隊輔引導排隊進餐廳,輕聲細語保持安靜。
六、 若疾病或意外傷害過於嚴重處理步驟:就近送醫→通知家屬→留院照料至家屬
抵達。
七、 若有以下情形,學校會以校規加重處分,請務必仔細閱讀:
1. 活動中不服從師長或小隊輔指示,並出言頂撞、態度不佳,甚至辱罵師長
及小隊輔的情形發生者。
2. 晚上晚點名後不得再出自己的房間,門外都有小隊輔守著,若有學生硬闖
或是偷溜,一經查明決不寬貸。
3. 隨意破壞公用物品,如遊樂場或飯店設備者。
4. 不可攜帶或購買違禁品,如:香煙及含有酒精之飲料(請注意不管酒精含
量多少都是違法的)、刀械等。若攜帶違禁品,將依校規及法律處置。
5. 與同學或師長、小隊輔或其他遊客發生肢體衝突或是糾眾打架鬧事者。
八、 以上第七點規定若犯者屢勸不聽,態度惡劣,請家長帶回。
返家方式以下選項擇一:
1. 將同學帶往鄰近車站搭車至員林火車站,請家長至火車站接回。
2. 家長親至所在地接回學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