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助學金 / 張貼者 特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4-08-09 10:43:12 點閱:283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8月5日府教特字第1130296278號函辦理。 二、請符合申請資格之資優學生於113年8月30日(星期五)前檢附申請表、得獎證明(獎狀或團體名單)、學生所參與之活動計畫(附比賽辦法規則)等資料至特教組。 三、本案受理申請112學年度(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)之獲獎獎項。 四、檢附本縣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辦法、申請表電子檔各1份。